基隆市光隆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圖書館使用說明
中華民國102年6月19日 訂定
一、本館簡介:
光隆家商圖書館設於九十二學年度正式落成啟用。館址位於本校教學大樓五樓目前隸屬於教務處,由一位職員負責圖書出納及管理工作,人員非常精簡,但是希望以有限的人力,提供全校師生最佳的服務,建立校園的書香文化。
本館電話:02-2422-2237轉176;127。
二、本館開放時間:
週一至週五 08:00-17:00(12:00-13:00為休息時間)
例假日休息/寒暑假與行政人員辦公時間同
三、本館服務項目:
(一)閱覽:凡本校教職員工生於本館開放時間,均可在館內閱覽,並利用各種資料。
(二)借書:本館出借圖書以本校教職員工生為限。學生可憑學生證到服務台辦借閱理手續。
(三)參考諮詢:1.協助檢索書刊。
2.解說參考工具書使用方法。
3.解答有關圖書資料問題。
(四)圖書館利用指導。
(五)學術網路資料利用指導。
(六)協助檢索網路資源。
(七)資料影印服務(需至總務處購買影印卡)。
四、本館館藏:
本館館藏依資料型態可分:圖書、期刊、報紙、視聽資料等四大類。
(一)圖書資料:館藏圖書兩萬餘冊。
(二)電子類:電子書近兩百本。
(三)期刊:訂閱期刊卅餘種。
(四)報紙:訂閱報紙四種(中國時報、聯合報、自由時報、台灣新生報)。
(五)視聽資料:錄音帶、VCD、DVD等一千餘卷。
五、本館閱覽規則:
(一)凡本校教職員工生,均可在館內閱覽,並利用各種資料。
(二)閱覽時間:
週一至週五 08:00-17:00(12:00-13:00為休息時間)
例假日休息/寒暑假與行政人員辦公時間同
(三)凡入館閱覽圖書報章雜誌,務請閱畢後歸還原位,切勿任意攜出。
(四)借閱圖書、雜誌、報章,請勿裁剪、污損、調換。
(五)館內不得飲食、喧嘩、亂丟垃圾。
(六)同學隨身攜帶物品,應置於自己椅子上,勿隨意棄置桌上或佔用他人椅子。
(七)圖書館內辦公區,未經老師許可,不得隨意進出或動用任何資料。
(八)圖書館內電腦供資料查詢用,請勿作其他用途。
(九)違反上述3-8規定者,於登記後,施以愛校服務。
六、本館借書須知:
1.本校教職員工不用證件,學生憑學生證借書。
2.本校教職員工一次可借十本書(教學媒體不限),學生一次可借三本,借期兩週,如有
需要,得再辦理續借一次之手續(續借必須在借期屆滿前辦理)。
3.借出圖書遺失、污損或撕割者,依時價賠償。
4.工具書、貴重圖書、當期季刊,限在館內閱覽。